今年乌鲁木齐将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二期范围内具备改造条件的1917户(1836台)小燃煤供热设施,进行清洁能源改造。
2月23日,记者从市燃气与供热保障服务中心了解到,今年乌鲁木齐将继续优化城市供热能源结构,减少煤炭消费量,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具备改造条件的小燃煤供热设施主要分布在米东区,包括古牧地镇西二渠村、下沙河村、锅底坑村等。
在拆改小燃煤供热设施的同时,配套新建室内采暖设备、燃气管网设施。工程预计4月底陆续开工,9月20日竣工,10月10日前完成验收,确保设施正常投运按期供暖。届时,可减少冬季采暖期燃煤消耗量约20000吨、二氧化硫约300吨、烟尘约200吨。
据悉,由于小燃煤供热设施分布位置偏远,配套基础设施薄弱,改造难度大,首府于1月制定了“煤变气”工作方案,为工程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数据显示,2017年项目实施至今,全市已累计拆改小燃煤供热设施6.2万多台,实现减少燃煤消耗量41.53万吨。持续改善了乌鲁木齐市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加快乌鲁木齐市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改善了小燃煤供热设施低空排放造成的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