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从省住建厅获悉,为促进清洁能源供暖,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我省制定了《黑龙江省地热能供暖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2021年,重点示范区中,哈尔滨应至少启动2个示范项目建设。
《规划》明确指出各地市要总结推广地热能供暖先进经验和做法,组织行政部门,建筑工程建设、设计、施工、验收等单位,相关科研院所和企业,通过“黑龙江省建设职业培训与就业服务平台”参加线上地热能供暖专项规划和技术标准培训。并通过召开现场会、推广会等方式,促进技术应用。
此外,各地市要根据相关要求及目标措施制定本地区地热能供暖发展计划,明确年度发展目标,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加快示范项目建设。2021年,重点示范区中,哈尔滨应至少启动2个示范项目建设;积极示范区中,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鸡西应至少启动1个示范项目建设;其他鼓励试点示范区,佳木斯、绥化、七台河等应结合实际确定示范项目。各地要在集中供热未覆盖区、超低能耗建筑、绿色建筑,以及公用建筑、工业厂房、城镇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等房屋建筑工程中,率先打造示范项目,带动本地地热能供暖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