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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淄博高新区完成13300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07  浏览次数:1268
  8月27日,记者从淄博高新区清洁取暖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为全面完成国家四部委确定的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任务目标,保障群众温暖过冬,根据《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规划》、《淄博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和《淄博市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要求,《淄博高新区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编制完成。 
  方案要求,立足高新区实际,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持续推进集中供暖、气代煤、电代煤、建筑能效提升等多元化改造,全面完成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任务目标。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做好后续服务保障工作,确保群众长期受益。同时,按照国家四部委批准的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和《淄博市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淄博高新区完成13300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其中原高新区完成3600户(四宝山办事处、宝山生态科技园区),先进制造业创新示范区完成9700户(中埠镇及乌河、侯庄、召口、高阳四个管区),实现高新区区域内清洁取暖基本全覆盖。2020年年底前完成农房能效提升242户(张店区中埠镇划入项目)、城区建筑能效提升7.5万平方米(临淄区凤凰镇划入城区项目),有效降低用户取暖能耗,提升取暖效果。
  补贴政策为对列入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的用户和项目,继续按照淄博市和高新区2017年、2018年、2019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明确的补贴政策执行。为保障清洁取暖工作延续性,先进制造业创新示范区内村居延续执行原区县清洁取暖政策。同时,集中式清洁取暖改造的配套费标准,按照《淄博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淄政办发〔2019〕14号)执行。
  实施步骤分为制定实施方案、项目组织实施、采暖设备选购、项目验收4个阶段,8月中旬制定完成淄博高新区实施方案,报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核准后组织实施,10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做好采暖设备的调试工作,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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