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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起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采取“以收定支”方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22  浏览次数:1064
  国家财政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六保”财政政策措施问答》,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以及光伏风电可再生能源补贴具体资金安排、以及如何申请和评审都分别做了解答。其中明确,2020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均采取“以收定支”方式确定。 
  根据基金征收情况和用电量增长等因素,预计2020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额度为50亿元,可用于支持新增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项目。 
  自2020年起,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按相应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此外,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进一步明确2020年可享受补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类型和分类别的补贴额度,相应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确保新增项目补贴额度控制在50亿元以内。 
  据悉,目前国家能源局已出台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管理办法,正在研究生物质发电项目的管理办法。为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以收定支”原则有效落实,未出台管理办法以及未按照管理办法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规模范围的项目,将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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