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是进一步削减氮氧化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自2018年起,河北省定州市启动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需要实施低氮燃烧改造的113台、354蒸吨燃气锅炉全部完成改造。
据了解,改造后燃气锅炉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降低到5毫克/立方米、10毫克/立方米、30毫克/立方米以内,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实现大幅下降。
定州市高度重视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加强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进度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治理目标、细化工作要求、夯实工作责任,并多次召开调度会、推进会、协调会。市大气办将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纳入大气污染治理考核体系,实行月调度通报制度,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通过系统摸排、建立“动态图和销账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方式、整改责任人,扎实推进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
持续跟踪、帮扶企业进行改造,定州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办、园区管委会按照属地原则,协同推进,对改造企业进行上门指导,解读相关政策,听取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研究对策,解决企业难题。同时,定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执法检查,加强对涉及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的燃气锅炉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掌握低氮改造进度,完成一个、验收一个,确保了全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落实落细。
下一步,定州市将继续加大燃气锅炉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完成改造的锅炉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