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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集中供热条例》颁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8  浏览次数:15389
   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批准,《阳泉市集中供热条例》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5月27日,我市召开《阳泉市集中供热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市热力公司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现场介绍了有关情况,并对记者的提问作了解答。
   《阳泉市集中供热条例》是我市获批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六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条例》共九章四十条6370字。其中,总则部分(第一章),明确了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政府责任、部门职责;分则部分(第二章至第八章)主要包括供热规划与建设、供热设施维护与管理、供热管理、用热管理、价格与热费管理、监督管理与争议处理、法律责任七个方面的内容;附则部分(第九章),对个别术语进行了解释,并规定了法规的生效日期。
   2019年初,市人大常委会本着“急需先立、成熟优先、务实管用”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将集中供热项目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通过制定《条例》,以地方立法形式规范集中供热工作,有利于推动解决长期存在的管理手段薄弱、监管职责不清、保障措施不力等痼疾,对于加强供热管理、规范供热用热行为,维护广大热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供热事业健康和谐发展,助力书写城市高质量发展、市民高品质生活、区域高水平治理新篇章,都有着积极的作用和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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