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地热能建筑供热系统建设管理工作,该厅日前印发《关于规范和加强地热能建筑供热系统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要坚持政策引导、市场主导、因地制宜、技术多元、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在热电联产覆盖不到的区域优先发展地热能供暖,采用多能组合供热的技术方法开发利用地热能。各地地热能建筑供热方式选择,应与本行政区城镇区域清洁取暖规划、地热能供暖发展规划及工作方案相衔接。力争到2021年年底前,关中地区城镇新增地热能供热面积2200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供热的比例达20%以上。
《通知》要求,各地要培育地热能建筑供热产业队伍,扶持骨干企业在技术工艺改进、核心设备研发、工程质量提升、管理水平提高等方面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