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改委日前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扎实有效做好能源安全供应工作,为早日战胜疫情提供坚强有力的能源安全保障。各级能源管理部门、能源企业要及早分析摸排疫情防控对能源生产、运输、消费等产生的各种可能不利影响,尤其是针对近期职工返岗难、配送服务难、交纳货款难、安全巡检难等苗头性和潜在性问题,及早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灵活有效举措。
煤炭供应上,唐山、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等6个产煤市要抓紧组织域内煤矿及早复产复工,各产煤矿要优化调整生产计划,努力组织优质煤满负荷生产。加强煤炭调入协调,严禁以各种名义对电煤、洁净煤的运输设卡设限,严禁合同约定外随意涨价,严禁以各种理由不履行中长期合同。
电力供应上,各地要精准监测研判电力需求,对用电大户复产复工情况要做到底数清,并组织协调域内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安全供电。要把定点诊治医院、疾控中心、防疫指挥部、医疗用品生产企业、疫苗研发和民生领域作为保障电力安全供应的重中之重。各发电企业要备足生产物资,保证合理库存要求,加强设备安全维护,确保机组稳定出力。电网企业要强化电力平衡预测和调度,合理安排电力供应渠道,强化输配电网运维,确保电网安全运行。
油气供应上,各市县要督导域内油气企业做好安全平稳供应,严格履行供用气合同,科学合理安排加油站、加气站正常营运,重点保障疫情防控重点单位、企业和民生油气需求。要严格油气价格监管,确保不擅自限量涨价。要加强省市天然气应急调度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和日监测预警、日分析报告制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协调解决疫情防控或极端天气导致的LNG车辆运输受阻和群众反映的天然气供应不正常等问题。
热力供应上,各地要督导热力生产企业采取“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等多种方式保障重点及民生供热供暖,及时处置解决热力管网和能源供应等出现的问题,要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充分准备,有托底措施,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安全供应。
省发改委要求,各能源企业要科学调整计划,精心调度安排,确保能源供应的充足稳定,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供电、供气、供热借机涨价,不能因重点单位和居民暂时欠缴费用等而出现断供;要更加注重安全生产,紧盯重点环节和岗位,细化实化巡查、维护、检修等措施,认真排查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伤亡和安全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