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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部分地区已陆续开始供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11  浏览次数:15768
   针对我省城镇供暖季长的实际,我省早安排、早部署,先后研究印发了做好城镇天然气保供、开展城镇供暖“冬病夏治”和做好今冬明春城镇供暖保障工作等通知,要求各地落实燃气、供热行业监管责任,做好天然气需求侧保供工作,严格按照“以供定需”原则,制订年度新用户发展计划,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天然气新用户接气施工工作。目前,全省两市、六州主要城镇正在按照如期供暖要求开展供暖准备工作,青南牧区和环湖地区城镇已陆续开始供暖。 
   为确保供气安全,各级供热监管单位要重点围绕上一供暖季集中供热突出问题和热用户诉求,对城镇供暖热源、换热站、管网设备维护保养及安全保障情况、住宅小区和老旧楼院供暖情况以及既往用户投诉、网络舆情等渠道反映的供暖情况进行排查。要求各供热(物业)企业全面落实供暖主体责任,扎实做好供暖能源储备、供暖安全生产、应急准备、服务等各项工作。下一步,全省各级住建部门将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加强部门沟通和形势研判,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及时回应群众供暖诉求,做好今冬明春供暖保障和天然气保供工作,保障全省城镇供暖、燃气安全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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