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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须知!烟台清泉供热9月1日起开始收取暖气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28  浏览次数:15715
   2019-2020年度采暖季即将来临,烟台清泉供热公司将于9月1日起开始收取暖气费,住宅暂按照建筑面积23元/平方米收取,若本年度物价部门出台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用户可选择以下几种方式缴纳暖气费:
   1、微信公众号缴费
   用户可关注“清泉供热”微信公众号绑定信息后进行缴费。
   2、微信、支付宝缴费
   用户可直接通过微信点击“钱包”-“生活缴费”-“供暖”,然后根据小区区属划分进行缴费。莱山区热用户请选择“烟台市清泉实业有限公司取暖费”、高新区热用户请选择“烟台市高新区热力有限公司(清泉供热)取暖费”,然后再按照相关提示完成缴费;也可通过登录清泉供热公司网站(http://www.qingquanshiye.com/),根据住宅小区区属划分,按照二维码中间文字提示扫码缴费。
   3、工行网上银行缴费
   用户可通过关注“清泉供热”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清泉供热公司网站扫描工商网上银行二维码缴费。
   4、现场缴费
   首次开通暖气的用户请9月1日-10月30日携带身份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到客服中心或9月16日-9月30日到清泉宾馆换热站(清泉宾馆北侧,泉韵北路路南侧)缴费。每天上午缴费时间为8:00-11:00,下午缴费时间为13:00-15:00,(周六、周日不休息,中秋节及国庆假期除外)。请用户在限定时间内采用适合的方式缴纳暖气费,以免因为缴费过晚,影响家中暖气正常试压工作。
   特别提醒:本年度起,不再通过华夏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卡代扣暖气费,请用户通过以上几种方式缴费。缴费时需录入的用户编码可通过往年缴费票据、热力用户证,或通过“清泉供热”微信公众号以及在清泉供热公司网站中查询。
   另外,往年供暖今年不供暖的分户控制系统用户,可携带用户证于9月30日前到客服中心或通过“清泉供热”微信公众号办理报停手续,逾期因未办理报停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及损失由用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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