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庄市出台《石家庄市2019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提出9月底前完成石家庄市农村34.94万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方案提出,石家庄市将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电代优先;宜煤则煤、型煤托底;兼顾其他清洁能源替代”的原则,在电网承载力和气源保障的前提下,连片和整村推进,分期分批下达今年改造计划,9月底前完成剩余34.94万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顺利实现农村地区冬季清洁能源取暖改造试点城市120万户和平原县(市、区)散1煤清零目标。
气代煤方面,在具备条件的平原地区,优先推广气代煤清洁取暖改造,同时解决居民生活用气问题。按照“采暖设备安装与管网建设并行施工”的总体要求,在完成精准确村确户的基础上,坚持做到规范建设程序,设备安装和管网建设同步实施,完工确户与竣工验收同步进行,确保完成省今年下达石市的改造任务(置换通气),剩余改造户数组织施工至燃气计量表挂表环节。无燃气经营许可资质、未签订特许经营权企业不允许实施气代煤工程。同时,严格限制撬装站等点供方式实施气代煤。
电代煤方面,在电网承载力满足的条件下,山区县和气代煤无法实施的区域,优先实施电代煤改造。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要提前进行配套电网建设前期工作,科学组织电网改造施工,确保9月底前完成省下达的电代煤改造任务。重点推广新技术、新材料、低负荷、高效率的电采暖设备,在满足基本取暖需求基础上,优先采用技术成熟、效果良好且户均新增负荷5千瓦以下的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光热+等节电节省投资的采暖方式。各相关县(市、区)要组织电采暖设备中标厂家,根据村民居住面积和实际情况,采取“一户一设计”的原则,帮助居民选择适合家中使用的电采暖设备。
新型能源方面,在电力负荷和气源保障无法满足的区域,根据村民居住情况和实际采暖需求,做好醇基燃料等新型能源替代推广工作。
洁净煤推广方面,不具备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分散燃煤采暖住户,全面推广使用洁净煤等清洁燃料,做到应推尽推,应保尽保,应供尽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