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煤改气”要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
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做了《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情况以及有关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中提到财政部安排了139.2亿元用于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35个城市的农村地区散煤治理和清洁取暖。
李干杰在《报告》中提到,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要加强源头防控。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注重发挥结构调整优化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治本作用。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组织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进一步提高相关高排放行业的准入门槛。继续推进重点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抽查,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统筹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继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实施分类指导、分类处置。河北、山西、江苏、山东等地出台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去产能工作方案,加快产能淘汰与退出。
《报告》还提到,积极稳妥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热则热,以气定改、先立后破,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实施“煤改气”。财政部安排资金139.2亿元用于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35个城市的农村地区散煤治理和清洁取暖。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大力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协调保障天然气供应,重点落实供暖季气源,确保民生用气稳定供应;印发《关于促进生物质能供热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广生物质能应用;完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制度,支持重点地区燃煤锅炉改造以及利用余热、浅层地能替代燃煤供暖;加强商品煤质量管理,强化跟踪监测,抑制不符合标准的劣质煤炭使用。
《报告》还提到,在1个省份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支持整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继续推进粮棉主产区和北方冬季采暖地区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黑龙江、吉林、辽宁制定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方案。2018年秋收季节,秸秆焚烧火点显著减少,空气质量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