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自治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重点工作任务,控制 煤炭消费总量,加大清洁能源替代,推进电代煤工作,节能减排成效显著。
一、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行煤炭总量控制,减少煤炭消费总量”要求,能源消耗总量为327.39万吨标准煤,单位GDP能耗1.067吨标准煤每万元,较往年下降5.93%。
二、清洁能源替代
一是制定了《博州2017年过渡期风电清洁供暖实施方案》、《博州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博州“十三五”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发展规划》、《自治州电气化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等,促进博州地区清洁能源消纳和煤炭减量替代。二是推进清洁能源电力建设,着力研究区域能源转换,明确产业发展布局。有序分布式发展风能发电、光伏发电、水能发电项目。博州地方电厂总装机容量96.281万千瓦,其中:风力发电44.55万千瓦,光伏发电49万千瓦,水力发电2.731万千瓦,清洁电力装机容量占比达100%,新能源电力装机容量占比达97.16%。实现在运电动公交车、区间车共242辆。三是全州清洁能源限电率保持在6-10%之间,较上年同期下降近67%。推进五台工业园区12万平方米风电清洁供暖项目,有效缓解五台工业园区的生态环境压力,缓解辖区供热局限困境。四是西气东输精河压气站电加压项目、隧道钻探等工业领域电能替代项目稳步推进,在全疆起到示范作用。五是积极发挥湖北援博作用。先后从湖北省引进了九州方圆、东贝节能、丰华光伏、三峡新能源光电等光电企业项目。同时积极与湖北对接,增加电力援疆力度,争取疆电外送电量8亿千瓦时。六是积极推进新能源消纳能力。通过实施电采暖、电化博州、推进清洁能源企业参与直购电试点等措施,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全州清洁能源产能利用率由55-65%提升至目前的70-85%。
三、推进电代煤工作
按照《自治州电气化工作任务分解方案》要求,全面实施“电气化博州”行动。一是稳步推进清洁供暖代替燃煤供热。2018年,全州新增电采暖项目120个,2929户,面积约3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61.52%,本年实现煤炭消费减量3920吨。主要涉及居民建筑、城区公共建筑、幼儿园、学校、便民警务站、公交车站台、农村村级阵地等。全州电采暖面积共计达到60万平方米。其中,博乐市37.3万平方米,阿拉山口市0.9万平方米,精河县3.3万平方米,温泉县14万平方米,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4.5万平方米。累计实现煤炭消费减量24000吨。二是开展采暖季电采暖市场化交易结算核查工作,对采暖期内的电采暖用户的交易结算进行核查,确保自治区出台的电采暖用电交易电价落实到位。三是降低用电企业用电成本,提升发电企业外输能力。全州16家用电企业参与自治区“直购电”试点,交易电量2.85亿度,减少用电支出2637万元。四是积极推动疆电“外送”。争取“疆电入鄂”计划电量指标,缓解“弃电”压力,全州发电企业限电率保持在10%以下。
四、减排工作成效显著
多方施策,大力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加强污染联防联治,提高环境监管能力,推进重点行业企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改造,抓好结构减排,强化工程减排,深化管理减排,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加大排污企业执法力度,严厉整治、打击违法排污行为。2018年完成大气污染物减排任务企业14家,预计实现二氧化硫减排量875.84吨,氮氧化物减排量339.61吨。
一是强化供热行业监管。2018年4月10日,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自治州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8〕31号),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达标排放,落实各项减排任务。完成阳光热力、腾博热力、中粮屯河等8家企业管理减排,削减二氧化硫728.03吨,氮氧化物24.19吨。二是淘汰落后产能及分散供热。扩大集中供热面积,取代分散供热锅炉博新热力及建宏设备安装公司2家分散供热,削减二氧化硫147.8吨,氮氧化物44.03吨。三是强化重点企业排放监管。辖区内水泥熟料工业供热行业3家,2018年,实现氮氧化物削减量271.38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