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前出台了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到2021年,全疆清洁取暖面积将达3.26亿平方米。
按照《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自治区发改委会同自治区工信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银监局、证监局、能源局等12个厅局,联合印发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8-2021年)》。
记者日前从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自治区清洁取暖实施方案预计,2021年全疆总取暖建筑面积需求将达9.07亿平方米,较2017年新增取暖面积约2.27亿平方米,供热需求较大。实施方案里,列入了热源建设目标、热网建设目标、节能提升目标。热源建设目标为,至2021年,全疆清洁取暖面积达3.26亿平方米。热网建设目标为到2021年,全疆新建及改造热网总长度达1050公里,其中一级热网290公里、二级热网760公里。节能建筑提升目标为:2018年-2021年,全疆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国家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