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市天然气置换期间临时销售价格确定
居民生活用气每立方米3.40元暂不实行阶梯气价
昨日,大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及大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分别对制定天然气入连置换期间临时销售价格等情况进行说明。
据介绍,大连市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主城区全域天然气置换和供气工作,目前主城区部分区域已完成天然气置换工作并挂表供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于7月20日组织召开“大连市制定天然气置换期间临时销售价格听证会”,对大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相关申请报告进行听证。
根据听证会和社会各方面反馈意见和建议,综合考虑大连市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承受能力,我市天然气置换期间临时销售价格为:居民生活用气每立方米3.40元(含原执行居民气价的学校、幼儿园、部队及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应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气价;非居民用气在每立方米不超过4.20元的范围内由供需双方协商议定。对仍使用人工煤气的用户,继续按现行的人工煤气销售价格和阶梯气价制定执行,年用量在600立方米(含600)及以下的,执行居民用气一档气价每立方米1.60元;年用量在600~900立方米的,执行居民用气二档气价每立方米1.90元;年用量在900立方米(含900)及以上的,执行居民用气三档气价每立方米2.40元;非居民用气每立方米2.60元。本次确定的天然气置换期间临时销售价格的执行时间为用户天然气开通供气之日起。
大连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在天然气整体转换期间,主城区天然气和人工煤气两种燃气供应方式并存的实际情况,在制定天然气置换期间临时销售价格时,遵循有利于天然气行业发展和综合利用、公益优先、合理比价等原则。按照天然气可行性报告相关数据测算,主城区天然气置换期间企业单位成本在每立方米5.00元左右。目前大连市主城区使用的人工煤气热值为每立方米3500Kcal,天然气热值为每立方米8800Kcal,人工煤气与天然气热值比为1∶2.51,按照居民用人工煤气一档气价每立方米1.60元和人工煤气与天然气热值比换算,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应为每立方米4.02元,而这次确定的天然气临时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40元,相当于同热值人工煤气的价格为每立方米1.35元,每立方米降低0.25元。
而按照现行非居民用人工煤气每立方米2.60元和热值比换算,非居民用天然气的销售价格应为6.53元/立方米。为鼓励燃气企业发展非居民用户,扩大用气供应量,燃气企业可根据供气规模在每立方米不超过4.20元的标准范围内与用户协商确定销售价格,非居民用户的实际负担也有所降低。
临时销售价格确定后,大连市发展改革委将密切跟踪、监督燃气企业执行相关价格政策。待使用天然气用户达到一定规模后,对燃气企业运营成本进行监审,并重新制定我市天然气销售价格并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