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市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出台,明确提出在完成2017年全市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减少130万吨的基础上,2018—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量分别控制在1714万吨、1703万吨和1692万吨以内。
方案要求,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对未实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耗煤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从源头上控制煤炭增量消费。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减少煤炭存量消费。
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减少燃煤污染。全面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
济南提出,扩大集中供热范围,推进城乡清洁采暖。到2020年,地热、热泵类(空气源、水源、土壤源、污水源等)供热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城区实现100%清洁取暖;城乡接合部及县城力争实现100%清洁能源;因地制宜推广集中供热以及使用余热、天然气、电能、生物质、民用优质煤等供热,力争实现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100%。
同时,严格控制劣质煤炭进入消费市场,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2020年采暖季前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完成省清洁取暖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济南将大力实施“外电入济”,减少市内煤炭消费。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到2020年接受外电能力达到400万千瓦左右,市外来电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50%。
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替代煤炭消费。进一步扩大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和供气能力,实现全市天然气“镇镇通”。到2020年采暖季前,天然气储备能力达到国家和省量化指标要求。建立完善调峰用户清单,采暖季实行“压非保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