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网站获悉,《河北省“十三五”生物质发电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发布。《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全省规划新建农林生物质发电217.43万千瓦,城镇生活垃圾发电111.15万千瓦。
《规划》指出,应遵循“环保优先、强化监管”的原则,做好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和环境生态保护之间的统筹兼顾。全省农作物秸秆资源可收集资源量约5841.9万吨,林业剩余物资源量约1552万吨,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年清运总量约1129.4万吨。各地要立足本地资源条件和供热需求,结合各类项目对原料的需求特点,以市为单元确定生物质发电项目规模布局,分期开发,分步实施。完善政策体系,加强引导扶持,支持扩大应用范围。开展生物质资源规模化消纳利用,带动秸秆禁烧、秸秆资源化利用、垃圾无害化处理。鼓励中小工业园区以及集中供暖未覆盖的县城及农村,利用生物质能热电联产,在终端供热消费领域替代化石能源,在局部地区形成生物质能供热主导地位。
《规划》明确了四大主要任务:重点推进县域清洁供热示范项目,对纳入“百个城镇”生物质热电联产县域清洁供热示范的项目,加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项目如期投产,为城乡及工业园区(开发区)提供清洁供暖和工业蒸汽,直接在用户侧替代燃煤,构筑中小型区域清洁供热体系;大力发展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新建农林生物质项目全部发展热电联产,采用加装生物质锅炉等方式满足清洁供暖需求,为300万平方米及以下县级区域供暖。对已投产农林生物质纯发电项目,采取低真空循环水、抽气外供蒸汽、吸收式热泵等方式进行供热技术改造,为周边供热;在大中城市及人口密集、具备条件的县城,稳步推进城镇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供热改造;鼓励结合生物质示范项目建设,应用生物质锅炉先进技术、垃圾焚烧处理新技术,推广高参数锅炉,推进智能化供热计量、监控和管理,建立适应资源和负荷特性的运行机制。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严禁掺烧煤炭等化石能源,环保设施稳定运行,确保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