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北京传来捷报,阳泉市入选“2018年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名单。此次入选,标志着阳泉将在未来3年获得15亿元中央财政奖补资金。 阳泉入选“2018年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
今年7月,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四部委联合开展了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申报工作。
最终,阳泉顺利通过评审,入选“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名单。
据悉,此次申报范围包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张家口市和汾渭平原城市。
未来3年将获得15亿元中央财政奖补资金
2018年至2021年,阳泉市冬季清洁取暖工程预计投入49亿元。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后,阳泉市将通过实施热源清洁改造、热网系统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提升三大工程。
“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个城市具体包括
“2+26”城市位于京津冀豫鲁晋,具体包括北京、天津,河北省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沧州、衡水、邯郸、邢台,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山东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河南省郑州、新乡、鹤壁、安阳、焦作、濮阳和开封。 汾渭平原11个城市包括山西省吕梁、晋中、临汾、运城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咸阳、宝鸡、铜川、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
2017年山西太原纳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范围
经过评选,天津、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衡水、太原、济南、郑州、开封、鹤壁、新乡等12个城市纳入2017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范围。 上述12个试点城市在3年试点示范期内将共计获得中央奖补219亿元,地方财政将投入约697亿元保障清洁取暖改造顺利实施,计划吸引金融机构、企业投入等社会资本超过2000亿元。
据悉,三年示范期结束后试点城市城区清洁取暖率要达到100%,平原地区基本完成取暖散煤替代;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节能标准水平较现行国家标准水平再提高30%,城市城区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全部完成节能改造,城乡结合部及所辖县要完成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