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热能资源和开发利用已位于世界前列。
8月25日,中国首部《地热能发展报告(2018)》(下称《报告》)白皮书在北京发布。《报告》称,目前中国地热能产业体系初步形成,截至2017年底,中国地源热泵装机容量达2万兆瓦,位居世界第一。
8月25日,中国首部《地热能发展报告(2018)》(下称《报告》)白皮书在北京发布。《报告》称,目前中国地热能产业体系初步形成,截至2017年底,中国地源热泵装机容量达2万兆瓦,位居世界第一。
地源热泵,指的是陆地浅层能源通过输入少量的高品位能源(如电能)实现由低品位热能向高品位热能转移的装置。
按照埋藏深度,地热能分为200米以内的浅层地热能、200-3000米的水热型和3000-10000米的干热岩型三种。
《报告》指出,2010年以来,中国浅层地热能以年均28%的速度递增,年利用浅层地热能折合1900万吨标准煤,实现供暖(制冷)建筑面积超过5亿平方米,其中京津冀开发利用规模最大。
中国水热型地热能已连续多年位居世界首位。近十年来,中国水热型地热能直接利用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水热型地热能供暖建筑面积超过1.5亿平方米,其中山东、河北、河南增长较快。
地热能利用除了供暖、康养、种养殖之外,还有少部分用于发电。截至去年底,中国地热能发电装机容量为27.28兆瓦,排名世界第18位。
在干热岩型地热能资源勘查开发方面,中国尚处于起步阶段。2017年,在青海共和盆地3705米深处钻获236℃的干热岩体,是中国在沉积盆地区首次发现高温干热岩型地热能资源。
但中国地热能产业仍存在发展不充分和不协调的问题。
“首先,要尽快摸清中国地热能资源家底。”在同日举行的2018年能源大转型高层论坛上,中科院院士、地热和水文地质学家汪集暘表示。
截至目前,中国进行过两次全国性地热能资源评价,仅对少数地热田进行了系统勘查。结果显示,中国大陆336个主要城市浅层地热能年可采资源量折合7亿吨标准煤;水热型地热能年可采资源量折合18.65亿吨标准煤(回灌情景下);干热型地热能基础资源量折合856万亿吨标准煤。
尽管有上述资源数据,但分省、分盆地资源评价结果精度较低,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明显差距。目前中国仅有实测大地热流数据1230个,而美国实测的大地热流数据达1.7万个。
“中国地热能产业发展扶持的政策不充分。”汪集暘指出,虽出台了一些财政和价格鼓励政策,但政策不完善,执行不到位。
上述《报告》也表示,目前关于地热能财税支持方面的法律法规,缺乏实施条款和落实细则,对优惠税率和补贴力度等激励政策没有统一明确的标准,出台的政策落地比较难。且资源税税额标准偏低,不能真实反映能源消耗带来的社会成本。
“多头管理”是阻碍地热资源发展的另一因素。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地热能受到三个法律的管控。《矿产资源法》规定,地热属于能源矿产;中国《水法》规定,“地下水”属于水资源;《可再生能源法》强调地热属于可再生能源,但是又缺乏如风能、太阳能具体可落地的管理手段和措施。
《报告》称,要建立完善地热能管理制度,按照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尽快制定与《可再生能源法》配套的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明确利用水资源和地热能资源、取水和取热的边界和标准。
汪集暘认为,要推动地热能高质量发展,应尽快攻关地热能勘探开发利用关键技术,为此,应设立地热能资源调查和科技创新重大专项资金,加大研发投入力度。
《报告》建议,还应先行先试培育地热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一是建立雄安新区地热能区域性高效开发利用示范区;二是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浅层地热能集群化利用示范区;三是以江苏如东小洋口等为示范区,建设地热能特色小镇。
同时,在地热能产业发展初期,将地热能开发利用纳入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贴范围内,并按照可再生能源绿色证书制度发放绿证配额。
为了吸引社会力量、金融资本参与地热勘查评价,推进地热能产业规模化开发,《报告》称,应开展地热能开发特许经营权试点,参与基础性、公益性地热能勘查,并将勘查评价数据统一纳入国家地热能大数据管理平台的企业,可优先获得地热能资源特许经营资格。
按照埋藏深度,地热能分为200米以内的浅层地热能、200-3000米的水热型和3000-10000米的干热岩型三种。
《报告》指出,2010年以来,中国浅层地热能以年均28%的速度递增,年利用浅层地热能折合1900万吨标准煤,实现供暖(制冷)建筑面积超过5亿平方米,其中京津冀开发利用规模最大。
中国水热型地热能已连续多年位居世界首位。近十年来,中国水热型地热能直接利用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水热型地热能供暖建筑面积超过1.5亿平方米,其中山东、河北、河南增长较快。
地热能利用除了供暖、康养、种养殖之外,还有少部分用于发电。截至去年底,中国地热能发电装机容量为27.28兆瓦,排名世界第18位。
在干热岩型地热能资源勘查开发方面,中国尚处于起步阶段。2017年,在青海共和盆地3705米深处钻获236℃的干热岩体,是中国在沉积盆地区首次发现高温干热岩型地热能资源。
但中国地热能产业仍存在发展不充分和不协调的问题。
“首先,要尽快摸清中国地热能资源家底。”在同日举行的2018年能源大转型高层论坛上,中科院院士、地热和水文地质学家汪集暘表示。
截至目前,中国进行过两次全国性地热能资源评价,仅对少数地热田进行了系统勘查。结果显示,中国大陆336个主要城市浅层地热能年可采资源量折合7亿吨标准煤;水热型地热能年可采资源量折合18.65亿吨标准煤(回灌情景下);干热型地热能基础资源量折合856万亿吨标准煤。
尽管有上述资源数据,但分省、分盆地资源评价结果精度较低,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明显差距。目前中国仅有实测大地热流数据1230个,而美国实测的大地热流数据达1.7万个。
“中国地热能产业发展扶持的政策不充分。”汪集暘指出,虽出台了一些财政和价格鼓励政策,但政策不完善,执行不到位。
上述《报告》也表示,目前关于地热能财税支持方面的法律法规,缺乏实施条款和落实细则,对优惠税率和补贴力度等激励政策没有统一明确的标准,出台的政策落地比较难。且资源税税额标准偏低,不能真实反映能源消耗带来的社会成本。
“多头管理”是阻碍地热资源发展的另一因素。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地热能受到三个法律的管控。《矿产资源法》规定,地热属于能源矿产;中国《水法》规定,“地下水”属于水资源;《可再生能源法》强调地热属于可再生能源,但是又缺乏如风能、太阳能具体可落地的管理手段和措施。
《报告》称,要建立完善地热能管理制度,按照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尽快制定与《可再生能源法》配套的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明确利用水资源和地热能资源、取水和取热的边界和标准。
汪集暘认为,要推动地热能高质量发展,应尽快攻关地热能勘探开发利用关键技术,为此,应设立地热能资源调查和科技创新重大专项资金,加大研发投入力度。
《报告》建议,还应先行先试培育地热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一是建立雄安新区地热能区域性高效开发利用示范区;二是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浅层地热能集群化利用示范区;三是以江苏如东小洋口等为示范区,建设地热能特色小镇。
同时,在地热能产业发展初期,将地热能开发利用纳入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贴范围内,并按照可再生能源绿色证书制度发放绿证配额。
为了吸引社会力量、金融资本参与地热勘查评价,推进地热能产业规模化开发,《报告》称,应开展地热能开发特许经营权试点,参与基础性、公益性地热能勘查,并将勘查评价数据统一纳入国家地热能大数据管理平台的企业,可优先获得地热能资源特许经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