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中提出,在补贴方面,除了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3700元,市县根据财力状况和不同取暖方式,分类制定当地财政补助政策。给予采暖期居民用电0.12元/千瓦时补贴,根据用电量据实补助,每户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最高补助1200元,由省、市、县各承担1/3;对户内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投资,省级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1350元,给予采暖用气0.8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最高补贴960元,由省、市、县各承担1/3。
政策的推动会助力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2018年河北省城区新增集中供热能力0.64亿平米,淘汰燃煤供热锅炉263台、2584蒸吨,清洁取暖率达到98.8%。重点推进邢台、邯郸、衡水主城区和石家庄、保定、衡水的城乡结合部、平原县城实现清洁取暖。
在农村,统筹气源电源保障和基础设施支撑能力,计划投资286.6亿元,安排180.2万户清洁取暖任务。其中电代煤31.9万户(南网27.4、北网4.5);新型取暖约3.2万户,35蒸吨及以下燃煤供热锅炉淘汰改造全面完成,村镇公服单位全面实现清洁取暖。
空气能等清洁能源行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各级地市执行单位的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