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记者见到了赵忠阳经理。他回忆,上月初煤炭价格处于夏季较低水平,公司准备趁时买进、“夏备冬用”,但账面资金欠缺数千万元。于是,公司就想用地下的供暖管线等供暖设施设备作动产抵押、向银行贷款。银行方面也认可,但要求公司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动产抵押证明。找政府部门给企业开证明,这能办到吗?赵忠阳抱着撞大运的心理,“胆突突”地推开市工商局营商环境监督处的门,寻求帮助。
窗口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营商处工作人员便协同市工商合同处,开始着手办理相关事项。可这一办理,问题还真来了。按照《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规定,供暖设施设备是动产还是不动产不好界定、有争议,原则上不能办理。“可要是现在再不买煤炭,等过几个月煤炭又得涨价,企业得多花不少冤枉钱啊。”赵忠阳觉得设备抵押之事肯定没戏了。此时,工作人员及时向主管处长、副局长汇报。市工商多个部门共同研讨、联动,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多次请示汇报。
最终,在沈阳没有先例的情况下,各部门形成同意办理意见,出具了一份盖有工商局“大印”的动产抵押证明。赵忠阳经理拿着这纸珍贵的证明,到银行办理了动产抵押贷款手续,企业顺利得到2600万元银行贷款,燃“煤”之急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