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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出台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24  浏览次数:23830
  5月22日,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日前我省印发《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2017-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我省将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电采暖等清洁取暖领域,探索多方共赢的市场化项目运作模式。用5年左右时间,全省确保完成电代煤等150万户以上、争取达到200万户,力争新增可再生能源取暖面积1500万平方米,全省总面积争取达到3000万平方米。形成城区供暖集中化、城郊县城供暖多元化、全省取暖清洁化的冬季取暖新格局。
  《方案》提出,我省将以示范先行,有序推进为原则,以居民可承受为中心,指导各地选取适宜清洁供暖策略,积极开展电供暖、热泵取暖、可再生能源分布式供热、空气热能、工业余热采暖等示范试点。全面、分类、有序推进各地清洁取暖,重点布局城郊及县城、积极带动农村地区。
  在城市城区方面,优先发展集中供暖,加快发展各类分散式清洁供暖。到2021年,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力争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集中供热不能覆盖的,全部完成电代煤或其它清洁能源替代。在农村地区方面,优先利用多种清洁能源供暖,农房节能改建启动示范,节能取暖设施得到推广。到2021年,农村取暖能源消费结构趋于优化,取暖效率明显提升。
  在城郊及县城方面,以集中供暖为主,分散供暖为辅,着力推进电代煤和各种可再生能源供暖。到2021年,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力争清洁取暖达到70%以上。其中,城区周边、城乡接合部等有条件的地区清洁集中供热延伸覆盖20%左右。同时,积极开展电供暖和各类可再生能源供暖示范,大力推广各类型电供暖。在热力管网覆盖不到的趋于推广分散式电供暖。各市州要积极推进太阳能与常规能源融合,采取集中和分布式相结合方式,在适宜的中小城镇、民用及公共建筑上打造热水、供暖复合系统进行供暖。
  《方案》要求,要科学推进地热能供暖,各市州要根据当地气温、水源、土壤等条件特性,结合电网输配能力,加快推广采用各类浅层地热能利用技术的分布式或分散供暖。在主城区和重点城镇,要优先发展再生水源(含污水、工业废水)供暖,积极发展地源(土壤源)供暖,因地制宜推广使用空气源热泵供暖,适度发展地表水源热泵供暖。开展无干扰地岩热等技术示范。同时,要探索采用供暖、制冷、热水联供技术。

 
关键词: 清洁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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