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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城区低保户和“三无”人员享受采暖补贴 每平米补4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17  浏览次数:23196
  5月16日,菏泽市民政局、菏泽市财政局、菏泽市物价局、菏泽市城市管理局联合菏泽市永恒热力有限公司和菏泽市民生热力有限公司发布了市驻城区困难群众2017—2018年度和今后年度供暖季采暖费用补贴发放的公告。 
  公告指出,城区内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三无”人员,享受每平方米补贴4元的采暖费。 
  公告显示,2017—2018供暖季已经缴纳采暖费的菏泽城区困难居民采暖费用补贴部分,将由所属热力公司凭困难居民有效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返还、兑现。 
  符合条件的市民可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困难群众证明(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和低保存折、“三无”人员凭当地县区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家庭证明(低保证明材料与缴费人姓名不一致的,需提供结婚证等有关证明材料)、采暖房屋面积证明和已缴纳采暖费银行凭证,自公告之日起至5月31日前到所属热力公司申请办理采暖补贴退费手续。 
  从2018年起,各年度取暖季菏泽城区困难居民采暖补贴,先由所属热力公司按照每户每平方米4元直接补贴(减免),符合补贴政策的城区困难居民采暖费用执行补贴(减免)后的价格,驻城区最低生活保障户和“三无”人员,需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于每年9月1日—9月30日到所属热力公司即可办理补贴(减免)手续。

 
关键词: 采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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