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冬季民生供暖需求,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妥善做好未许可机组处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办印发了《转发关于妥善做好未许可机组处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未许可机组冬季保民生供暖临时运行进行了部署安排,结合各地方政府部门出具的未许可机组确需临时运行意见,按规定批准了部分未许可机组的保民生供暖临时运行申请,解决了聊城、潍坊、滨州、济宁等地居民冬季供暖问题。
为严格落实未许可发电机组不得发电上网有关事项,在全省冬季供暖工作全面停止的情况下,我办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面停止冬季保民生供暖机组临时并网运行,印发了《关于停止冬季保民生供暖机组临时并网运行的通知》(鲁监能资质函〔2018〕29号),要求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据实与准予临时并网的机组结算电量,并坚决杜绝未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机组发电上网,实现闭环管理。将冬季临时供暖机组停止并网运行监管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管工作中,不断加强对未许可机组并网运行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