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岛市向火电、造纸、钢铁、水泥等15个行业开展排污许可工作,全年共核发排污许可证222个,截至2月28日,青岛市已核发排污许可证236个。3月1日,青岛市环保局副局长汉红燕做客青岛市政务网“在线问政”栏目,就“排污许可证发放”话题与广大市民在线交流。
排污许可证不是免责证明
排污许可证是排污单位的“身份证”。汉红燕介绍,排污许可证是载明排污单位对污染物排放及控制有 关环保义务的法律文书,是对排污单位排污行为的约束,具有“身份证”的作用。汉红燕特别强调,“排污许可证不是‘良民证’,更不是免责证明,排污单位必须承担按证排污的责任,环保部门承担依证监管的责任。”
汉红燕表示,拿证企业需依照排污许可证载明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并不是随意排放污水污泥。持证单位还应按照许可证载明的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定期报告,如实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环保部门报告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同时,青岛市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并不比国外低,造纸、火电等行业的排放标准甚至比国外要求更高。
青岛市已经发放的排污许可证包括正本和副本,其中,正本包括排污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排污许可证副本还包括主要生产设施、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产排污环节、污染防治设施、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依法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记录等。有效期限、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证书编号和二维码等基本信息。
青岛已发出236张许可证
2017年6月,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青岛市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岛市开展了 火电、造纸、钢铁、水泥等15个行业排污许可工作。汉红燕公开的统计数字显示,2017年,青岛市全年共核发排污许可证222个,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截至到2018年2月28日,共核发排污许可证236个。2018年,还将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屠宰及肉类加工、淀粉和淀粉制品生产、陶瓷制品制造等3个行业企业开展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
青岛的排污单位可在国家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网上申请。网上申请完成后,向所在辖区排污许可证受理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企业申请排污许可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国家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上申请成功后生成打印); 有法人签字的书面承诺书; 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简化管理的单位不需要提供);申请年排放量限值计算过程; 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2015年1月1日之后通过环评审批项目须提供);纳污范围、纳污企业名单、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材料(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单位须提供) 有偿获取排污权的证明材料(有偿获取排污权的单位提供)。
根据环保部印发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未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暂不需申请排污许可证。按照分类管理名录,供热企业应于2019年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汽车修理行业应于2020年前申领排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