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政府印发了《枣庄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对“十三五”期间枣庄环保工作的主要措施、环保目标等进行了明确。
在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方面,规划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主城区无煤化,城乡结合部和镇驻地普及使用洁净型煤等清洁能源,农村地区禁燃劣质散煤。到2020年底,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5%以上,对于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燃煤锅炉(调峰锅炉除外),原则上应予以关停或拆除。2018年1月1日起,全市加油站供应的普通柴油全部达到国Ⅴ标准,鼓励燃油车辆加装CNG。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新增重型货车、营运客车、公交车、出租车中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比例分别达到20%、30%、70%、100%。
在固提升水环境质量方面,将大力整治滕州市小清河,市中区西沙河、东沙河等城市黑臭水体,2020年底前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推动薛城区龙潭水库、山亭区城区中水调蓄水库等重点中水调蓄工程建设。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新建住宅小区应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在土壤环境方面,严格环境准入,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在农村,推广气化、固化等秸秆利用技术,到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到2020年,枣庄将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水岸和道路林木绿化率达到95%以上,森林覆盖率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30%、40.2%以上。将推进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与绿色化改造,100米及以下住宅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同步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