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出台的《关于推进城镇供热智能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供热企业要在供热计量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基础上,将供热计量改革工作推进到智能化建设的新阶段。要充分利用供热计量用户终端数据,发挥智能热网整体自动调节的功能,一要实现热用户能够自行调节温度,还要做到管网热平衡;二要实现整体供热能源消耗随终端热用户用热量调节。真正做到终端热用户和供热企业热源双调节、双节能,改变以往热计量改革工作中存在的热用户享受退费收益,供热企业未享受整体节能收益的局面。
按照《意见》,我省城镇供热智能化建设要在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设计框架下,以标准化和信息化为基础,以智慧城市供热和供热系统智能化为发展方向,以热源、热网和用热全系统节能、降耗、减排和供热安全、可靠、舒适为目标,注重新技术应用,因城因企施策,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政策引导扶持,全面提升城市供热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到2020年,全省供热企业的集中供热系统要基本建成无人值守换热站,供热面积在200万平方米以上的,要基本建成智能供热系统;有条件的要建成环保监控系统、安全保障系统、供热服务系统和供热企业管理系统。总供热面积在2000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要建成城市智慧供热监管指挥系统。
《意见》提出,我省城镇供热智能化建设要在企业级和城市级两个层面、六个系统展开,企业级要建设智能供热、环保监控、安全保障、供热服务和企业管理等系统,城市级要建设城市智慧供热监管指挥系统。
《意见》要求,完善技术标准,奠定智能化建设基础。省里加快制定供热智能化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形成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指导供热智能化建设工作,解决数据信息采集、数据传输接口以及数据库架构不统一的问题,实现数据共享和交换,为供热智能化系统的建设奠定基础;充分应用大数据、云平台、互联网和地理空间信息技术,既要技术路线先进,又要经济实用、稳定可靠,确保数据传输和网络信息安全;以供热企业实现供热精细化管理、节能降耗减排、安全运行保障、服务提质增效目标为引导,搞好智能化系统顶层设计,量力而行、先急后缓,确保建得成、用得好、管得住。
据了解,全面推进我省城镇供热智能化建设,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改善大气环境系列决策部署的重要工作。智能供热是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在供热领域的深化应用,是供热计量改革新的、更高阶段。全面实现供热智能化,将有效解决我省城镇供暖热源供给不足、平均单位能耗偏高的问题,实现城市供暖高效、清洁、可靠和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