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记者从济南市政府获悉,为减少大气污染,提高清洁采暖水平,济南市对居民使用家用燃气壁挂炉采暖、分户式电采暖等清洁采暖方式进行补贴。使用清洁采暖方式的居民,每户最高可享受3200元补贴。
济南市规定,对实施燃气壁挂炉改造的居民用户购买燃气壁挂炉的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每户补贴2000元,不足部分由用户承担。自2017年供热季起,用气费用按照每立方米1元的标准补贴家用燃气壁挂炉采暖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用气量不足1200立方米的据实补贴。
为推进“电代煤”,济南市对实施家庭电采暖改造的居民用户购买电采暖设备费用实行一次性补贴,每户补贴2000元,不足部分由用户承担。自2017年供热季起,对实施家庭电采暖的居民,采暖期用电按每千瓦小时0.2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每年最高补贴6000千瓦小时。年用电量超出4800度部分,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第三档用电价格。
据了解,今年10月31日前,济南市将确保完成5万户、力争完成9万户以上冬季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2019年年底前,济南市将实现县城及市区城乡接合部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全覆盖,其中清洁采暖达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