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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拟鼓励部分住宅天然气独立供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1  浏览次数:26641
  沈阳市计划通过减免燃气工程和施工费用,实施优惠气价等措施,调动居民积极性,鼓励市民采用壁挂式天然气炉实施独立供暖。
  居民天然气独立供暖的实施区域,将主要规划在新建的节能住宅,大型热网供热能力不足的中心城区,集中热网空白的风景区、别墅区的节能建筑等。
  日前,沈阳市政府出台加快推进清洁供暖的相关实施方案。到2020年,沈阳中心城区及县城清洁供暖面积拟达到2.4亿平方米,清洁供暖比重提高到60%。减少供暖煤炭消耗92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1.6万吨、烟尘1.8万吨、灰渣36.1万吨。
  到2020年,沈阳市将新增电供暖面积1000万平方米,电供暖总面积达到4800万平方米,年供暖用电量新增8亿千瓦时。新增天然气供暖面积800万平方米,天然气供暖总面积达到1200万平方米,年供暖用气量新增9500万立方米。其中,居民天然气独立供暖面积增加72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直燃锅炉集中供暖、热电冷联供分布式供能项目供暖面积增加80万平方米。新增热电联产供暖面积9000万平方米,热电联产供暖总面积达到18000万平方米,热电联产装机规模达到650万千瓦。
  在电供暖方面,电储能供暖面积计划增加500万平方米,热泵、直热式电供暖增加500万平方米。沈阳市鼓励工厂厂房、仓储设施,新建的学校、办公楼等公共建筑,具备电供暖改造条件且由燃煤供暖的既有公共建筑实施电储能供暖。
  在政策支持上,沈阳市将清洁供暖项目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清洁供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一次性补助支出。同时,修订《沈阳市城市供热规划》和《沈阳市热电发展规划》,实行更为严格的燃煤锅炉准入政策,城市建成区内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现有燃煤热源提升供热能力主要采取清洁能源改造的方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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