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出台清洁取暖新方案,8月8日,据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日该办公室印发了《平顶山市2017年推进清洁取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部署,平顶山市将在城市建成区加快发展集中供热,在集中供热没有覆盖的城乡接合部及广大农村推进“电代煤”“气代煤”,在电力和天然气设施未覆盖的地区以清洁型煤取暖过渡,同时各县(市、区)将加快构建以集中供热为主,以天然气、电、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利用为辅的现代清洁取暖体系。
《方案》提出,到10月底前,全市将新增供热能力1800万平方米,市区新增供热面积约274.4万平方米,新建、改造换热站27座、管网总长度22.9公里,市区供热普及率达到60%;在供热管网无法覆盖区域,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5万户;完成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53台。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平顶山市将提升热电联产供热能力。对城市周边具备改造条件且运行未满15年的在役纯凝发电机组实施供热改造,支持对现有热电联产机组实施扩容改造,扩大供热能力。
强化供热管网配套建设。加快现有集中供热热源配套管网建设,推进供热管网向城市规划中的商业区及居民区延伸;鼓励采用长输管网技术,扩大供热覆盖区域,充分发挥现有集中供热项目的能力。加大对新建集中供热项目配套供热管网建设的督导力度,并依法优先保障新建换热站的土地使用指标,确保配套供热管网与集中供热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产。
因地制宜推进“双替代”工程。在集中供热管网确实无法覆盖的区域,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实施“电代煤”“气代煤”。在天然气供应有保障的地区,鼓励采用燃气壁挂炉、燃气空调等方式实现清洁取暖,在天然气管网未覆盖的地区,大力发展热泵、电锅炉、电空调等电采暖方式取暖。将我市未实现集中供热的建成区作为重点区域,进一步加大“双替代”工作力度。
加强散煤运输环节监管,实施散煤销售点动态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散煤行为,持续加强民用洁净型煤生产加工企业煤质检查,确保民用洁净型煤质量符合标准。全面取缔燃煤茶浴锅炉、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炉等燃煤散烧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