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天然气居民用户:
为加快推进淮阳县民采暖“气代煤”工作,按照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2017年推进清洁采暖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2017]59号)和《关于印发周口市2017年民生采暖“电代煤”“气代煤”专项补贴资金发放办法的通知》(周政办[2017]60号)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淮阳县天然气壁挂炉用户相关补贴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于2017年1月1日——2017年9月30日新安装的天然气壁挂炉居民用户,由当地财政部门按照设备购置的60%给予一次性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2800元。符合条件的居民应于2017年9月30日前往居住地所在行政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至用户银行账户,详情请咨询当地居委会。
二、对2017年7月6日——2018年3月31日新报装的天然气壁挂炉用户,整改费仅按300元/户执行。
三、对2017年1月1日——2017年9月30日新安装的天然气壁挂炉居民用户,采暖期(2017年11月15日零时至2018年3月15日零时)内按每户超过50立方后的用气量给予1.0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最高补贴气量60立方米/月,超过部分由用户自行承担。气价补贴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至用户银行账户,详情请咨询当地居委会。
特此通知
为加快推进淮阳县民采暖“气代煤”工作,按照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2017年推进清洁采暖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2017]59号)和《关于印发周口市2017年民生采暖“电代煤”“气代煤”专项补贴资金发放办法的通知》(周政办[2017]60号)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淮阳县天然气壁挂炉用户相关补贴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于2017年1月1日——2017年9月30日新安装的天然气壁挂炉居民用户,由当地财政部门按照设备购置的60%给予一次性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2800元。符合条件的居民应于2017年9月30日前往居住地所在行政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至用户银行账户,详情请咨询当地居委会。
二、对2017年7月6日——2018年3月31日新报装的天然气壁挂炉用户,整改费仅按300元/户执行。
三、对2017年1月1日——2017年9月30日新安装的天然气壁挂炉居民用户,采暖期(2017年11月15日零时至2018年3月15日零时)内按每户超过50立方后的用气量给予1.0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最高补贴气量60立方米/月,超过部分由用户自行承担。气价补贴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至用户银行账户,详情请咨询当地居委会。
特此通知
淮阳博能燃气有限公司
2017年7月6日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