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将加强控制燃煤污染
为了进一步加强燃煤污染控制,减少二氧化硫排放,6月28日,《太原市进一步控制燃煤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实施方案》正式下发,年底前,我市将新增集中供热面积35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8.5%以上,县城达到90%以上。
新增集中供热面积3500万平方米
我市今年将继续提高集中供热普及率,积极推进区域热电联产,淘汰现有分散供热锅炉和小型供热机组,市区新增集中供热3500万平方米。
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因地制宜、多能配置,鼓励利用余热、余压、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燃气等多种形式的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方式,鼓励风电、太阳能消纳困难地区探索采用电采暖、储热等技术实施供热,推广应用工业余热供热、热泵供热等先进供热技术。
实施过渡期清洁燃料置换。对市区范围内暂时无法实施整村拆迁、实现集中供热及清洁供暖替代的城中村、农村,全部进行洁净煤置换。对清徐县、阳曲县建成区以及靠近太原市区的农村地区推广使用洁净煤,有效缓解区域燃煤污染。
冬季实施错峰生产
淘汰煤电行业落后产能,积极推进火电行业超低排放。
钢铁、焦化、火电、煤炭等重点行业所有工业企业实现达标排放。
其中,钢铁企业按照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污染防治设施实施改造,9月底前达到特别排放限值。
重点行业采暖季实施错峰生产。
建立二氧化硫浓度预警机制
对行政区域内所有储售煤场进行“拉网式”排查,依法清理取缔无证照及不符合布点规划的储售煤场。冬季采暖民用煤实施全面监管,严禁燃用和掺混劣质煤。
对已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杜绝以煤代气(电)等能源逆替代,一经发现,从严处罚。
建立二氧化硫浓度预警机制。我市将对辖区内二氧化硫污染源逐一排查,当监测每小时浓度值超过500微克/立方米且预测短期内不会有明显改善时,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今年我市会将燃煤污染控制情况纳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考核内容,对提前或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表扬奖励;对重视不够、弄虚作假,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实施问责,予以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