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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全面加快城市集中供热建设 推进冬季清洁取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4  浏览次数:28619
  记者7月3日从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我省近日出台《关于全面加快城市集中供热建设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全面加快城市集中供热建设,不断提高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率,积极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有效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根据《意见》,2017年全省城市(含县城)集中供热普及率要达到91%以上;到2020年,全省城市(含县城)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4%以上。 
  《意见》要求各市加大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建设,提出到2017年底,全省城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率要达到63%以上;到2020年,全省城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率达到68%以上。要求各地主动对接当地热电厂建设计划,积极配合当地发改、经信等部门做好热电厂的审批、建设和投运工作,优先利用热电联产热源,为热源及管网对接打好基础。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企业做好热电厂提升改造、节能挖潜、乏汽余热利用等工作,不断提升热源供热能力,进一步提高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比例。对存在多个热源的城市大型供热系统,要加快供热管网的互联互通,实现并网、联网运行,不断提高热源保障能力,确保供热安全稳定运行。 
  《意见》提出要严格集中供热锅炉准入,加快淘汰集中供热燃煤锅炉,11个设区市建成区和县城建成区不得新建集中供热燃煤锅炉,2017年10月底前,11个设区城市建成区要基本淘汰20蒸吨∕小时以下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所有县城建成区要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集中供热燃煤锅炉。 
  《意见》鼓励各地积极发展其他清洁能源供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方式供热,有效替代散烧煤采暖。对在集中供热覆盖范围之外或集中供热管网暂时无法达到的区域,要按照因地制宜,多能配置的原则,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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