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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东昌府区禁燃区内居民生活取暖将“煤改电、煤改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3  浏览次数:20248
  根据东昌府区日前印发的禁燃区居民生活取暖“煤改电、煤改气”实施方案,确定了东昌府区禁燃区范围以及“煤改电、煤改气”条件,禁燃区内居民生活取暖将进行“煤改电”或“煤改气”改造。 
  据介绍,为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广大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区政府确定2017年对东昌府区禁燃区内居民生活取暖实施“煤改电”或“煤改气”改造。禁燃区范围包括,市城区东外环路以西、西外环路以东、南外环路以北、北外环路以南区属区域,凤凰工业园和嘉明经济开发区的建成区。“煤改电、煤改气”条件,一是禁燃区内居民生活取暖的“煤改电”或“煤改气”改造;二是禁燃区内未来三年(即2019年12月底前)未列入拆迁计划的村庄(社区)。 
  东昌府区禁燃区内居民生活取暖“煤改电、煤改气”改造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调查摸底,制定方案,第二个阶段从5月开始至9月。围绕这一共工作,实施方案还确定了政府补贴政策和专营企业扶持措施。其中,市、区财政对“煤改电”用户购买电取暖设备的费用一次性补贴50%,补贴上限为每户4000元,市、区财政各承担补贴部分的50%;对“煤改气”用户购买燃气采暖炉的费用进行一次性补贴,每户补贴4000元,市、区财政各承担50%。低保户“煤改电、煤改气”费用,在市区补贴后不足部分,由相关镇(街道)、园区负责解决,低保户不再交纳任何改造费用。 
  电力企业对直供区内居民“煤改电”替代取暖改造用户,提供以下扶持措施:对聊城供电公司抄表收费到户的居民客户,聊城供电公司负责“煤改电”改造工程户表及以上电网投资,居民户表后部分改造由用户自行承担,聊城供电公司只收取材料费;对聊城供电公司未抄表到户的自供小区客户,聊城供电公司负责居民小区红线以外“煤改电”改造工程电网投资,居民小区红线以内电气部分改造由用户自行承担,聊城供电公司只收取材料费。完成“煤改电”改造用户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开通“煤改电”改造工作业扩报装“绿色通道”,加快业扩申请和报装流程,为替代工程改造提供服务保障。 
  聊城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对具备“煤改气”替代取暖改造条件的用户,提供以下支撑措施:燃气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原有收取4494元/户(居民炊事配套费2350元/户,采暖炉配套费2144元/户)的基础上,每户优惠294元,按照4200元/户收取。气价按照居民第一阶梯气价(2.1元/方)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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