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5日起,兰州市物价局将开展供热计量收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直至7月14日结束。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集中供热范围内已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经计量检测机构鉴定合格并满足实行计量收费技术要求,被确定为供热按计量收费的建筑(含经节能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进行检查,其中包括供热计量收费中热费的清算和存在的问题;供热计量表底数、用量公示情况;预收热费的收、退费情况;对经申请获准暂不用热或暂停用热的用户基本热费标准的收取情况;供热计量收费的资料建档情况。
在检查过程中,对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并满足计量收费技术要求的建筑,供热单位拒不执行“两部制”热价或违反政府定价标准收费的,将严格按照《价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发现个别因外墙保温改造不合格、计量装置安装不规范、计量表不符合国家要求而暂时无法执行计量收费的建筑,要求供热单位负责人出具书面材料写明原因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