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我州印发出台的《昌吉州“两清两美一绿”行动2017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获悉,今年起,昌吉州将全面推进“电化昌吉”,制定出台“电化昌吉”行动实施方案和相关规划,重点是大力推进工业领域电锅炉、建筑领域电采暖、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替换。
在推进工业领域电锅炉、建筑领域电采暖方面,《实施方案》中明确,从今年起,全州各县市城区、园区新建公共建筑和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的新建小区将全部使用电采暖。并加快建成区输配供电线路改造,全面启动现有体育馆、博物馆、图书馆、电影院、客运站等公共建筑和机关事业单位、学校、景区采用分散式电采暖改造,计划年内完成50%以上。鼓励老旧小区采取集中储能式和分布式电采暖,并相应取消基本热力费。
同时,我州将停止新建和扩建热电联产电厂项目,拆除昌吉市华电二期电厂。全面启动非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实施电锅炉改造,在确保不增加居民供暖费用的基础上,推进非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和城郊、中心乡镇居住区电采暖改造。今年木垒县、吉木萨尔县将完成电采暖改造40万平方米,阜康市将完成电采暖改造200万平方米,昌吉市将完成电采暖100万平方米,拆除的华电二期供热面积550万平方米将逐步完成电采暖替代,其他县市将依据城市规模推行电采暖改造试点,每个县市不少于20万平方米。在农村,村委会办公场所等公共用房也将加快电采暖改造进度,计划完成30%以上。牧民定居、富民安居将建立电采暖试点,每个县市还将选择2个村进行全电气化试点,即村内以电代柴、以电代煤、以电代油。新规划建设的集中居住区将一律使用电采暖。
在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替换方面,今年我州将分县市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规划,昌吉市、阜康市、奇台县将先行推动集中充电站建设和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车辆替换,年内各建设完成1-2个集中充电站,各选择2条以上主要线路实现电动公交车运营。同时出租车也将实现新能源替换,今年起全州各县市新增出租车将一律使用新能源汽车,淘汰更替后的老旧出租车也将一律使用新能源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