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积极将供暖工作列为全县阶段性重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帮助困难群体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认真开展供暖设备检查维修等工作,为全县群众获得全面正常供暖保驾护航。
一方面,全面落实各项低保政策,按照“本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县级审批”的原则,严格规范城乡困难群体保障流程,完成摸底核查工作,足额发放各种生活救助资金,及时为9614户城乡低保户发放低保金2385.41万元,为1746户城镇低收入家庭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52.38万元,为2715户城镇低保户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108.6万元。另一方面,加快安居工程建设进度,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优先保证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时获得住房。目前,已分配廉租房417户,其中城镇低保居民342户、城镇低收入家庭75户;同时为125户困难群众发放租赁补贴17.06万元。对困难群体冬季取暖保障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城乡困难群众的冬季取暖问题,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足额发放冬季取暖费,按时向1324户城镇低保对象发放冬季取暖补助99.3万元;为41户“三无”对象发放冬季取暖补助4.1万元;为713户低收入家庭发放冬季取暖补助35.65万元,有效缓解了低收入家庭的冬季取暖压力。
同时,组织住建、安监等部门对县域内供暖单位的供热管网及设施维护保养等情况进行详细普查,对县内7000多户燃气采暖用户的壁挂锅炉运行情况集中排查,对340多户采暖用户的燃气生产情况进行了抽查。组织人员对供暖期所有的工业、商业、采暖用户开展每月2次安全监护,确保冬季用户用气安全、小区顺利供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