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优抚、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供热采暖补助实施细则》和朝阳民政局对落实优抚人员采暖补助政策的要求,补助标准为优抚对象每户按居住房屋建筑面积80平方米应交纳的采暖费予以补助。实际居住面积小于80平方米的,按实际交纳的采暖费补助。超出标准的部分个人负担。在职优抚对象,本人在单位没有享受采暖补助或已经享受但小于政策补贴标准的,可按照要求申请补助或补差。补助流程要求优抚人员先将采暖补助凭证提交到供暖单位,再由供暖单位向街道申请资金补助,即采暖补助不直接发放到个人,而是供热单位。
亚运村街道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细化操作流程,详细解读政策要点,力求把这项予民实惠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经过先期摸底调查初步确定12人可申请享受采暖补贴。由于此项政策为第一年实施,且相关细则下发较晚,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了不少困难,如供热单位并不了解新政策或是不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在上个采暖季已经缴纳供暖费的补助对象涉及退款退费问题;人员居住分散,存在跨街跨区等问题。针对工作重点难点,我们与相关单位建立联系,耐心沟通解释相关细则,积极争取相关单位配合,共同把此项政策落到实处。目前已经有6人申请开具了补助(补差)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