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成区35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改造)工作,是一项减少燃煤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已列入2016年济南市委市政府15件为民办实事工作之中。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计划到今年10月底前,力争全部淘汰(改造)建成区35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共涉及134台、2117蒸吨。替代方式主要包括加入集中供热(包含余热利用)和清洁能源替代(“煤改气”、“煤改电”)。对按照时限完成淘汰(改造)的,市财政将拿出专项资金给予补贴和奖励,补贴金额为10万元/蒸吨,提前完成的再给予5万元/蒸吨的奖励。
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的工作进展。截至目前,已完成淘汰(改造)74台、1212蒸吨。各责任单位已淘汰锅炉台数(占总任务的比例)分别为:历下区8台(33%),市中区8台(35%),槐荫区11台(42%),天桥区3台(75%),历城区11台(92%),高新区3台(30%),市市政公用局25台(89%),市环保局5台(71%)。
目前尚未完成淘汰(改造)的还有60台、905蒸吨锅炉,其中,49台、772蒸吨已经确定实施方案;5台、32蒸吨已制订初步替代方案,但替代来源仍未最终确定;尚有3家单位(历下区负责的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市中区负责的济南大学西校和槐荫区负责的山东省人民武装学校)的6台、101蒸吨锅炉未确定最终淘汰(改造)方式。
下一步,市环保局将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例如,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充分利用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确定的处罚措施,对超标行为,一律高限处罚,倒逼锅炉单位按期完成淘汰(改造)工作任务。
此外,济南市环保局污防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山师大千佛山校区的4台20蒸吨锅炉也将被淘汰。记者从主要负责省城东部供暖的济南热力有限公司获悉,该公司实施的山师东路、山师北路供热管网改造工程计划于今年9月底结束,利用黄台电厂热源,山师大千佛山校区将于今冬供暖季加入集中供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