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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集中供热价格将合理调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28  浏览次数:56313
  随着市场煤价持续下降,不少市民纷纷要求下调集中供热价格。昨日省物价局下发文件,要求我省各地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提出合理的价格调整意见和建议。而如暂无下调空间,也要逐步推行向社会公开供热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虽然全省各地的供暖季已经基本结束,但供热价格仍是百姓关注的焦点。近年来,随着煤炭价格的持续下降,全国各地已经有多个城市在去年就已经下调了集中供暖价格,而我省各地的集中供暖价格却一直未有调整,西安去年执行的仍是每月每平方米5.8元的价格。从实际情况来看,一方面是市民们对于价格调整的愿望日益强烈,一方面则是供热企业除燃料外的其他经营成本在不断攀升,本报此前对此也进行过详细报道。为了回应市民们对于供热价格调整的愿望,疏解矛盾。省物价局昨日下发文件要求全省各地物价部门尽早谋划部署集中供热价格调整,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前安排集中供热定价成本监审,精心组织测算论证,及时向当地政府提出合理的价格调整意见和建议。调整居民集中供热价格应履行价格听证等定价程序,确因供热企业亏损或集中供热价格暂无下调空间的,要逐步推行向社会公开供热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省物价局还要求妥善处理自备锅炉供热价格矛盾。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由供热单位与小区业主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因受小区规模、锅炉效率、入住比例、供热时段等因素影响,小区自备锅炉供热成本差异较大。省物价局要求各地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研究制定相应议价规则,规范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行为,引导供热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制定或调整供热价格。同时要加大对供热价格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另据了解,哈尔滨、长春等市,去年冬季都对城市居民供热价格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下调。

 
关键词: 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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