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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加快农村学校火炉取暖改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1-13  浏览次数:30357
  市教育局昨日转发教育部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冬季防寒取暖工作,保证中小学教室内中部的气温为16℃~18℃,严禁中小学宿舍使用明火取暖,对供暖期较长的地区学校、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寄宿制学校、农村教学点给予经费倾斜。 
  通知要求坚决防止取暖安全事故,严禁中小学宿舍使用明火取暖,要经常教育、提醒校外租住学生不使用煤炉、炭火等明火取暖,严防煤气中毒事故。要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课、专题教育、应急疏散演练等多种形式,加强师生冬季防寒取暖安全教育,提高师生防火逃生、防煤气和烟炭中毒等技能。同时,要切实保障中小学教室和宿舍内部温度,防止师生因寒感冒或冻伤。中小学在学生学习和住宿期间,教室和宿舍室内温度应达到《中小学校教室采暖温度标准》规定,即室内中部的气温应为16℃~18℃,水平温差和垂直温差均不宜超过2℃。通知还要求统筹安排取暖经费,对供暖期较长的地区学校、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寄宿制学校、农村教学点给予经费倾斜。要将中小学取暖设施建设、改造以及取暖设备采购等需求,统筹纳入全面改薄项目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重点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火炉取暖改造。

 
 
关键词: 火炉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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