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获悉,乌鲁木齐风电清洁供暖试点方案已获批复。
自治区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此方案是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风电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5〕306号)有关要求批复的。
按照批复的乌鲁木齐风电清洁供暖试点方案,本次参与风电供暖的企业分别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供热地点为乌鲁木齐高铁片区和达坂城片区,供热总面积为52万平方米,配套供暖风电场装机规模25万千瓦。
乌鲁木齐风电清洁供暖试点工程的实施,对缓解乌鲁木齐冬季供暖期电力负荷低谷时段风电并网运行困难,改善乌鲁木齐冬季大气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自治区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此方案是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风电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5〕306号)有关要求批复的。
按照批复的乌鲁木齐风电清洁供暖试点方案,本次参与风电供暖的企业分别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供热地点为乌鲁木齐高铁片区和达坂城片区,供热总面积为52万平方米,配套供暖风电场装机规模25万千瓦。
乌鲁木齐风电清洁供暖试点工程的实施,对缓解乌鲁木齐冬季供暖期电力负荷低谷时段风电并网运行困难,改善乌鲁木齐冬季大气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