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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涨价或不供热将依法依规严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27  浏览次数:17023
  今冬供热临近,昨日,西安市政府专题会议决定,近期由市物价局和市房管局联合在全市组织开展冬季供热工作大检查,不执行价格政策、随意涨价、找借口不给居民供热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罚。 
  小区供热价格须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随着今冬供暖工作全面展开,尤其是小区自备锅炉天然气价格调整使市民对供暖价格的关注度骤增。昨日,市物价局表示,小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不属于政府定价。因各小区住户规模、锅炉容量、小区热管网建设等方面的情况都有很大差异,所以长期以来自备锅炉供热是由各小区物业公司或供热单位负责管理,供热价格由各小区物业或供热单位与业主协商确定。
  为了规范小区物业价格行为,化解物业或供热单位与业主的价格矛盾,2011年市物价局建立了小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协商备案公示制度,实施以来发挥了积极作用,现仍在执行。按市物价局相关规定,小区供热单位测算成本后拟执行的供热价格须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后并向业主公示后,方可执行,并到市、区物价局备案。 
  小区自备锅炉供热成本上涨1.5元/m·月 
  小区自备锅炉供热所用能源为天然气。天然气价格为政府定价,全省执行统一价格。近期小区自备锅炉供热大面积调整价格,原因是今年6月20日全省非居民气价的调整。根据国家发改委文件精神,居民生活用气将建立阶梯价格制度,用气量较大的集中采暖用气不再执行居民气价。为了减轻居民用热负担,省上调整非居民气价时增加了天然气的用气类别,现行天然气价格分为三类:居民气价1.98元/m、集中采暖气价2.77元/m和非居民气价3.09元/m。
  市物价局表示,天然气价格的调整直接影响了小区自备锅炉供热成本上涨,根据小区住户规模及不同的供热时间进行初步测算,小区自备锅炉供热成本增加在1.5元/m·月左右。 
  随意涨价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罚 
  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近期将由市物价局和市房管局联合在全市组织开展冬季供热工作大检查,对全市集中供热和所有小区自备锅炉供热情况进行检查,
  重点检查不执行价格政策,随意涨价,找借口不给居民供热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罚。
  市物价局和各区县物价部门价格举报热线电话将保持24小时畅通,遇到乱涨价、乱收费问题请市民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投诉举报,维护自身价格权益。  
 
关键词: 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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