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答复
市热管办:分户供暖收取30%过热费
10月18日,市民刘先生反映,龚家湾国资委38佳园供暖属分户供暖,但自己不准备在那儿过冬。供暖期,当他向物业提出停暖申请时,物业要求交30%的过热费。不知道物业这么做是否合理。就此问题,记者对兰州市热管办进行了采访。
兰州市热管办一工作人员称,对于居民小区各户分户计量的,停暖过热费按30%收费,对于不属于分户计量的,过热费按10%收费。对于已经安装分户计量装置,但未执行分户计量的,今年兰州市要求全面推进分户计量。因此,龚家湾国资委38佳园必须执行分户计量,按30%收过热费合乎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