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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物价局公示采暖期居民集中供热成本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30  浏览次数:21612
  青岛市市内三区2014-2015采暖期居民集中供热成本已向社会公示。这个成本是在经政府招标确定的中介机构审计的基础上,经过我局成本监审核定的。由于市民对供热价格非常关心,而供热成本又是制定和调整供热价格的基本依据,为方便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采暖期供热成本,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采暖期供热成本构成
  采暖期供热成本主要包括煤炭、职工薪酬、折旧费、水电费等,2014-2015采暖期上述四项成本约占总成本的82%。其他成本项目还包括生产用辅助材料、修理费、排污费、办公费、财务费用等。
  二.采暖期供热成本变化情况
  2014-2015采暖期居民供热单位成本为32.64元/平方米,比上个采暖期下降了3.78元/平方米。
  单位成本下降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煤炭价格下降,从每吨632.51元(按5千大卡煤炭折算的价格,下同)下降到534.73元。二是全巿居民供热总面积有所增加,使得单位成本下降。三是单位煤耗下降,使得单位供热成本下降。综上原因,虽然2014年至2015年采暖期职工薪酬、折旧费、修理费等有一定增加,但单位供热成本较上个采暖期仍然下降。
  三.关于煤炭价格的说明
  公示的煤炭价格,是供热企业在这个采暖期消耗煤炭的加权平均价格,这些煤炭包括本采暖期购入并消耗的煤炭和上个采暖期结余并在本采暖期消耗的煤炭,不包括本采暖期已购入但未消耗的煤炭。由于供热企业要根据集中供热需求提前购煤、储煤,煤炭运输成本也要计入煤炭价格,因此公示的煤炭价格有别于国内经常使用的一些煤炭价格,也有别于某个时间点的煤炭价格。
  公示表中的煤炭价格有两个,一个是实际的煤炭平均价格,另一个是按照5千大卡煤炭折算的价格。由于各供热企业不同年度、不同批次购进煤炭的热值有差异,直接比较价格不尽合理,我们折算了5千大卡煤炭平均价格。为方便市民了解煤炭价格情况,我们将这两个价格都做了公示。经政府招标确定的中介机构,对青岛市市内三区2014-2015采暖期(2014年11月16日至2015年4月5日)居民集中供热成本进行了专项独立审计,在此基础上,我局进行了成本监审。从监审的情况看,由于煤炭价格下降等原因,采暖期单位成本比2013-2014采暖期下降3.78元/平方米。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青岛市物价局公示采暖期居民集中供热成本
  注:1、本公示中的“平方米”均指“使用面积平方米”。 
  2、青岛市市内三区现行居民集中供热价格为30.4元/平方米。
 
 
关键词: 集中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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