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到2020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200万平方米以上,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超过20%;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推动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全面实行供热按户计量;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在各级机关和教科文卫系统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100家,完成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300万平方米。
为促进黑龙江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底,所有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超过20%,新建建筑全面实行供热按户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