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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90%燃煤锅炉面临淘汰整治 将禁止新建燃煤锅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13  来源:闽南网  浏览次数:6937
核心提示: 闽南网4月12日讯 保卫空气,节能减排,全市的3265台燃煤锅炉,面临新一轮淘汰整治。海都记者了解到,经市政府同意,由泉州市经
      闽南网4月12日讯 保卫空气,节能减排,全市的3265台燃煤锅炉,面临新一轮淘汰整治。海都记者了解到,经市政府同意,由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泉州市发改委、泉州市环境保护局、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泉州市物价局等六部门联合制定的《泉州市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印发,计划到2017年全面完成。
  方案指出,目前全市燃煤锅炉约3265台(其中在用1491台,停用1774台),其中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小锅炉占90%以上。泉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燃煤小锅炉大多没有配置规范有效的除尘、脱硫、脱硝装置,去年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量,分别占全市工业排放量的25.7%、25.7%、15.1%。
 海都记者注意到,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小锅炉,面临的压力最大。例如,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泉港、石狮、晋江、惠安等地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区域,禁止新建燃煤锅炉。此外,今年各县(市、区)还要全面划定“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区域”,并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已建成的项目要在2016年6月底前全部淘汰或改用电、天然气、石油液化气等清洁能源。
 锅炉被淘汰了,企业用什么供热?方案提出,集中供热势在必行,并且明确了多个项目的建设时限,在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除必要的调峰锅炉外,应全部关闭拆除。
 方案强调,要积极构建公众参与平台,强化舆论监督,定期公开各地整治进展,对进度滞后的企业和地方,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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