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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地暖地板加热后甲醛释放量严重超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16  浏览次数:32207
  3月15日,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近期对地暖地板甲醛释放量比较试验发现,15个批次样品在40℃加热环境下,共有13个批次的甲醛释放量超过国家标准,最高者超标20倍。
  今年2月,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托浙江省家具与五金研究所开展了地暖地板甲醛释放量比较试验。浙江省消保委以普通消费者身份,从实体店购买11个批次地暖专用地板,网络购买4个批次地暖专用地板。
  为真实模拟使用过程中甲醛释放程度,检测设置了常温情况下(20℃)和地暖装置开启情况下(40℃)甲醛释放量两项比较试验。试验结果表明,15个批次在20℃情况下全部符合≤1.5毫克/每升的E1级要求,但在40℃环境下,共有13个批次的甲醛释放量超过国家标准,只有2个批次甲醛释放量能达到≤1.5毫克/每升要求。
  其中品牌标为“森迈”地板,甲醛释放量达到每升30毫克,超过国家标准20倍;品牌标为“大自然”的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甲醛释放量达到每升9.4毫克,超过国家标准6.3倍;品牌标为“荣登”的吴韵汉风地板,甲醛释放量达到每升9.1毫克,超过国家标准6.1倍;品牌标为“宏耐”的宏耐强化复合地板,甲醛释放量达到每升9.0毫克,超过国家标准6倍。
  浙江省消保委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时要仔细查看商品标识,严格挑选甲醛释放量符合地暖系统要求的商品,在使用过程中,尽量减少地板的使用面积,定期开窗通风。
 
关键词: 地暖地板加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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