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引导。开展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选购取暖用品时去正规商场或超市,挑选经过国家强制性3C认证并有标识的产品,不购买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三无”产品。结合电热毯自燃、热水袋烫伤人等典型案例,引导消费者正确购买和使用取暖用品,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畅通12315消费投诉渠道,对消费者的投诉,做到有诉必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其次是严查市场主体经营资格。执法检查以家电卖场、商场、超市等为重点场所,全面检查主体经营资格,对无营业执照从事取暖用品或超出经营范围从事取暖用品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严格检查产品质量,查验产品名称、厂名厂址、QS认证、3C认证等标识标签,严厉查处“三无”、标识不清、“傍名牌”的产品。
第三是加强取暖用品质量监管。重点检查电暖气、电热毯等冬季取暖用品。看商品是否获得产品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标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对产品的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及进货渠道、商标、广告宣传等经营行为进行详细检查,严防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积极消除取暖电器安全隐患。
第四是加强经营者自律。引导经营者强化安全意识,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志,指导经营户开展自查,督促其守法经营,把好取暖用品入市关,杜绝存在安全隐患的商品流入市场,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取暖用品认真检查,对有安全问题的进行下架处理。
据介绍,入冬以来,检查组共检查商户34家,抽查电暖器、电热毯、羽绒服等70余种商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发布消费警示4条,取缔无照经营2户,规范了取暖用品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