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沈阳市在调整出租车运价时,曾经制订了一个有关征收燃油附加费的“油运价联动机制”方案,即以2006年成品油(93号汽油)价格为基数,在油价上涨影响出租车增加支出中减去政府补贴和增加计时收费的收入后,当出租车日增加支出连续三个月达到20元以上(含20元)时,加收1元/车次燃油附加费;连续三个月低于20元时,停止收取燃油附加费。根据测算,如果沈城93号汽油降到7.2元/升以下,并在三个月的观察期内稳定在此区间,即可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收取。
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按照这一标准,沈城今年从9月30日93号汽油跌至7.19元/升时即进入观察期。期间,成品油价格连续下调,至12月13日零时,燃油价格又一次下调为93号汽油降至6.46元/升。记者了解到,成品油调价周期为10个工作日,按此推算,至12月30日前仅剩一次油价调整机会。相关人士表示,单次油价调整由现在的6.46元/升增至7.2元/升的概率不大。也就是说,沈城年底前最后一次调价后,油价高于7.2元/升的可能性不大。